课程编号: 课程属性: 必修(实践)
学 时: 56 学 分: 3
开课学期: 第六学期 适用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
课程简介
本课程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践教学类核心课程之一。电视演播室是融合完成电视摄像、电视灯光调试控制、电视录音与声音控制、电视导播、电视节目现场制作、剪辑与三维制作技术、节目播音主持、电视专题与新闻采访节目制作、电视现场导演等实验项目的综合性数字平台。课程分为三个模块:电视节目制作系统;电视演播室操作系统;不同类型电视演播室节目制作实验。
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电视节目制作的流程与系统组成,并熟识电视演播室的系统的构成与主要操作设备及操作理念;能过通过设备操作团队完成具体电视室内演播室节目的制作。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培养学生融合电视摄像、录音技术、导播技术、现场调度、后期编辑等技术能力,并在培养学生的实践创作能力的同时,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欣赏水平、艺术修养及用电视镜头语言表达与创作的能力。本课程的内容组织力求合理性、新颖性、实用性,力图在阐明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的同时也能反映最新的前沿业界成果。
一、课程项目设置及学时分配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开出 要求 |
学时 分配 |
1 |
电视演播室系统的构成及连接 |
理论 |
必做 |
4 |
2 |
电视演播室视频系统设备及其功能 |
综合 |
必做 |
4 |
3 |
电视演播室摄像机的操作与拍摄 |
实操 |
必做 |
4 |
4 |
不同节目电视演播室机位布置 |
实操 |
必做 |
4 |
5 |
演播室切换台和特技的操作 |
实操 |
必做 |
4 |
6 |
电视演播室音频系统设备及其功能 |
综合 |
必做 |
4 |
7 |
电视演播室调音台的操作基础 |
实操 |
必做 |
4 |
8 |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备及其功能 |
演示 |
必做 |
4 |
9 |
不同电视节目电视演播室布光方法 |
演示 |
必做 |
4 |
10 |
电视演播室节目现场编辑与制作 |
实操 |
必做 |
4 |
11 |
电视演播室周边系统设备及其功能 |
综合 |
必做 |
4 |
12 |
电视演播室的美术设计 |
综合 |
必做 |
4 |
13 |
电视演播室的节目录制 |
综合 |
必做 |
4 |
14 |
电视演播室设备更新与维护 |
设计 |
必做 |
4 |
学时总计 |
56 |
二、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一)理论教学:电视节目制作系统构成与工作原理(占比30%)
电视节目制作以电视技术为依托,通过策划和选题,将电视节目内容在室内或者室外进行拍摄、处理和制作,进行综合调度镜头、音响、灯光以及特技等技术手段,在电视播出平台实现同期或延期生产的过程。演播室节目制作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系统、音频系统、提示系统、通话系统等。分别负责节目信号采集、节目信号的切换和处理、节目信号的编辑以及节目信号的录制和播出。
(电视节目制作系统构成与工作原理图)
(二)实践教学:电视演播室系统构成与设备操作(占比70%)
1.演播室信号采集系统
电视演播室信号采集区域是主要的信号采集场所是主持人、信号采集工作人员和现场调度人员活动的主要场所,担负着电视节目视频信号、音频信号、提示信号等信号的采集和传输。一般面积比较大,能够满足正常的节目制作和信号传输。包括虚拟演播室蓝箱、视频系统、音频系统、灯光系统、通话系统、提示系统和周边系统等。
视频系统包含演播室高清摄像机及控制系统、摇臂、滑轨以及监视器、字幕机和提词器等设备;音频系统包括拾音设备和调音台等;通话、提示系统包括TALLY灯和通话耳麦等,实现导演切换区、技术区、摄像机区、调音、灯光、舞台、主持人之间的实时联系;灯光系统包括各种灯具和吊挂系统等。能够实现各种多路视音频信号的采集和传输,以供多个专业教学需求。
通过信号采集系统,旨在培养学生前期视频信号拍摄、音频信号采集、灯光的布置和调试以及现场的调度等设备的工作原理与实践环节的掌握。
2.演播室信号切换和处理系统
演播室信号切换和处理系统主要分布在演播室控制室,担负着信号处理、分配和制作。是后台导播工作人员和控制人员的主要活动场所。主要的系统构成包括视频数字切换台、中央处理器和信号同步发生器、调音台以及音频效果器、字幕器、信号监看系统、监听系统、灯光控制系统、通话系统、键控系统等设备,是演播室的大脑和核心控制单元,能够实现信号的及时处理和编辑。
该模块实验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电视节目信号的处理和现场编辑能力。
三、教学形式:小课
1.分组教学。以小组的形式开展团队实践活动,以工作组严格职能划分,实行电视节目制作职能负责;
2.教学采用讲授、观摩、实践、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理论的系统性与平易性,带领学生观摩具有代表性的各类电视节目的制作内容和制作形式,加深理解;
3.关注电视节目制作的前沿信息和发展的新潮流,参观业界一线节目制作阵地,不断更新和补充教学内容。
四、考核标准
课程考核采用实践考评结合期末答卷。
平时成绩20%,实践成绩20%,期末成绩60%。
大纲制定人:孙立 |
大纲审定人:孟改正 |
制定时间:2016年8月 |